中新網9月1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,國務院日前下發《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》。《意見》指出,政府要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,加大監督、指導和協調力度,將對質量評價不合格、發生重大事故的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,限期整改,依法追究相關責任。《意見》提出,落實地方政府責任。省級人民政府要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,加大監督、指導和協調力度,結合已有規劃和各地實際,出臺具體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實。城市人民政府是基礎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,要切實履行職責,抓好項目落實,科學確定項目規模和投資需求,公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具體項目和進展情況,接受社會監督,做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各項具體工作。《意見》強調,對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城市管網、供水、節水、排水防澇、防洪、污水垃圾處理、消防及道路交通等重點項目納入城市人民政府考核體系,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城市予以表彰獎勵;對質量評價不合格、發生重大事故的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,限期整改,依法追究相關責任。